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城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组发〔2019〕9号)和《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破解乡村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具体举措>的通知》(湘组发〔2024〕4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拟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35人,由酿溪镇统筹分配到城市社区,主要从事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协调能力较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
2.报考对象本人或父母、配偶户籍在新邵县范围内(在新邵县有城市社区专职工作经历的,户籍放宽至邵阳市范围内)。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和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人事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6)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的;
(7)存在涉毒吸毒行为的;
(8)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6日(含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酿溪镇社区推荐报名或现场报名。
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的,采取酿溪镇社区推荐报名,请将本人的报名资料交社区报酿溪镇党建办汇总初审后,送新邵县委基层党建办公室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到新邵县委组织部三楼312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及要求:
①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2024年应届生报考的,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②报考人员需要出具本人或父母或配偶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本人父母户籍在新邵(或邵阳)的,提供父母户口本和当地出具的与父母关系证明;配偶户籍在新邵(或邵阳)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③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⑤报考人员具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工作社区发放基本报酬的佐证资料、社区所属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城市社区工作者经历的证明。⑥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新邵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5.报名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6.咨询电话:0739-3608770。
(二)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新邵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对具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的实行加分,每满1年城市社区工作经历的加0.5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城市社区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后,对本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对体检、考察各环节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公示无异议后,经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格的与酿溪镇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其进行管理。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本报酬按照《新邵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等级序列管理,试用期内按基本报酬的80%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广泛监督。
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对报名阶段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报名考生应及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新邵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中共新邵县委社会工作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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