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基层警务工作及时到位,以及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编制数及实际在岗人数情况,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公安局自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计划及岗位
1、巡特警勤务辅警,面向社会招聘6名,男性,高中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2、高铁派出所勤务辅警,面向社会招聘2名,男性,大专以上学历
3、监所管理中心勤务辅警,面向社会招聘1名,男性,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4、交通管理中心勤务辅警,面向社会招聘7名,男性,大专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5、土桥派出所勤务辅警,面向社会招聘1名,男性,高中学历,土桥镇户口;
6、侦查中心勤务辅警,面向社会招聘1名,男性,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7、指挥中心文职辅警,面向社会招聘2名,男性,大专学历,持有车辆驾驶C证 能熟练操作电脑,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会撰写简单的文字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 以下(出生时间为1980年9月15日至2003年9月15日期间出生),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1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矫正视力在4.8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公安局的管理和安排
6、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配 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现任村支两委的村干部及一村一辅警不得报考;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4日(工作日报名)。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机动车驾驶证、退役士官(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如实填写《芷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寸照1张)。
(二) 资格审查
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 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要与人社部门协商是否开考或者核减招聘计划。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对象为全体参加笔试人员,测评项目评分及流程参照《公安机关体育锻炼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30岁以下4分30秒、31岁以上4分45秒合格)。
(五) 面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体能测评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则按笔试+体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体能测评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体能测评需合格。
(七) 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八) 考察
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方式,对入围对象进行全面考查查,并审查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九) 公示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结果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五、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本次招聘由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