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1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岗位表。各岗位关于年龄要求的时间界定: 30周岁以下为1990年7月5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5年7月5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7月5日以后出生。
(七)户籍要求: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人员常住户口在保靖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本县户籍;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人员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以2021年6月22日前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1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保靖县人民政府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酉水南路88号)
联系电话:13739020468;13574303619;18867233910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并提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须在进入考察阶段提供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认定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招聘单位会同县人社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考察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和县人社局商定并报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科目: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专技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
3、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准考证领取地点: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酉水南路88号)
5、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成绩合成:管理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专技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综合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考试后,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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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聘简章由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3--7712699
附件:
1、2021年保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笔试“专业知识”部分岗位代码归类表
保靖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