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15人)
(一)计算机专业2人。其中:稽核监察科1人,工作内容:应用计算机专业知识,对涉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数据进行挖掘分析统计;科技信息科1人,工作内容:软件、网络、硬件维护。
(二)各管理部从事一线归集提取和信贷业务工作13人。工作内容:根据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按照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要求,在一线窗口面向客户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扩面、资金的收缴与提取、贷款发放与回收及相关延伸性工作。
二、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放宽至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六)大学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且获得相应学位。计算机专业2人,必须为计算机类专业;各管理部从事一线归集提取和信贷业务工作人员专业不限。
(七)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八)服从分配。
三、用人方式
1、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合同后,工作期限必须满3年。
四、工资待遇
按国家事业单位的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