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查,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公示:政审结束后,常宁市公安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七)岗前培训及聘用:公示结束后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每月工资为1800元,并按规定交纳“五险”。 六、用工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所有录用人员一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七、本次招聘政策由常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常宁市公安局招聘协辅警报名审批表 报名联系人: 黄警官 咨询电话:15574727888、7397559 常宁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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